海曙检察院组织学生观摩一起“套路贷”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8-07-19
针对一些大学生、高中生因为手头零花钱不够,又想要透支消费,于是选择了“套路贷”、“校园贷”的现象,7月12日下午,海曙区检察院联合海曙区法院,组织来自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甬江职高等学校的五十余名大中学生观摩了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庭审,揭露“套路贷”真相,让学生们能保护自己,提高警惕,慎用贷款。
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小林是一名高中生,即将参加高考,为了凑足自己的艺考费选择了朋友圈的网贷,谁知,却落入了陷阱——明明只拿到3000元贷款,却被告知要偿还18500元。找办理贷款的人理论,却对方各种引诱威胁:做“炮友”帮她还钱、威胁恐吓杀死她和家人、甚至把她借钱不还的事情张贴到小区广而告之等等。反复被纠缠一个多月后,身心俱疲、万般无奈的小林哭着到派出所报了警。庭审过程中,承办案件的未检检察官王英针对4被告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动机进行了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讯问,让参加庭审的孩子们生动的了解了“套路贷”的危害性;在最后陈述阶段,4名被告人带着悔恨流着眼泪恳求被害人的原谅、表达了愿意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的陈述让不少孩子受到触动。特别是第四被告人张某最后的陈述更让人触动,他说,自己是几个被告人中最最后悔的一个。事发之前,因为家人生病住院,他一人要承担起一家的开销和每月三四千元的医药费,因为急着赚钱,他才在明知这笔贷款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了操作,“我就多贪了400元,却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希望法庭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庭审结束了,旁听的记者和孩子们还意犹未尽,检察官和法官还联手进行了案后释法。未检检察官针对本案中被害人为高中生、两名被告为在校大学生、第一被告利用大学生身份在校园里寻找被害人等几个方面给孩子们恳切的提出几点建议:第一,首先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通过正规网贷平台获得贷款,提前咨询相关网贷规定和知识;能够自己操作尽量不要找外面公司的人操作;第二,作为大学生想要赚钱,向父母证明自己的能力也要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不能想着快捷致富而跟着网贷公司拉同学做客户,也不要利用自己的微信圈来转发相关广告;第三,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迅速报警,不能自己找相关人员理论和讨要,否则就容易被威胁引诱和恐吓,甚至连累家人。
法官则提醒孩子们,如今“校园贷”、“套路贷”的案子常有发生,犯罪分子普遍年轻化,而受害人当中又以大学生居多,这些犯罪分子因与受害人年龄相当,容易取得大学生群体的信任,深谙他们借钱心切的心理,又熟知骗取钱财的最新套路,很容易得手,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次庭审,让广大大学生提高警惕。
“我感觉这个庭审特别震撼,特别是四个被告人中有两个也是大学毕业生,感觉跟我们年级差不多,看着他们戴着手铐出现在庭审现场,感觉特别震撼,平常见到的各种无抵押、手续简单、快速放贷”之类套路贷的小广告真的不能信。特别感谢检察官为我们组织了这样一场庭审法治课。”现场观摩庭审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学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