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发布时间:2019-08-14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国家、省、市级先进荣誉33项,并被市检察院推荐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人获评“全国刑事执检业务能手”,1人荣立二等功,9人荣立三等功。
一、主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推进扫黑除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助力平安海曙建设,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36件1075人,批准逮捕588件820人;受理审查起诉1415件2293人,提起公诉1089件1610人,第一时间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4件46人,起诉73件89人;批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6件329人,起诉422件653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类案件13件37人,批准逮捕17件50人;受理审查起诉55件195人,提起公诉16件79人。其中,张某某等4人“套路贷”一案被列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探索建立扫黑除恶“1+3”工作法,获省委政法委肯定。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护航经济发展。找准切入点,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 大力推进“三大主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细化制定15条措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犯罪70件120人。积极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坚决惩处金融领域各类犯罪21件39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支持民营经济政策,高度重视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办理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犯罪29件47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人员,依法决定不批捕42人,不起诉46人。开展检企共建,深入电商产业园等企业一线,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三·四”主题日等活动,多渠道提供法律服务。持续在惩治腐败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4件,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大局。着力提高矛盾化解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紧扣进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节点,全力以赴做好安保维稳工作。搭建“四位一体”受理平台,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94批次600余人。编印《信访情况季报》,加强敏感案件常态预警。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开通12309举报热线,并对接81890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共接听热线1165余次,受理举报线索16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罪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捕176人,不起诉167人。
二、注重民意导向,努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以治理骚扰电话为重点,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聚焦水源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监督,共办理公益诉讼类案件1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居全市前列。积极响应代表委员和群众呼声,开展全国首例“骚扰电话”整治公益诉讼案。通过调查研究、多样取证等方式,及时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以监督促履职,携手行政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共同推进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在全国产生深远影响。相继获新华通讯社内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并被各大网站转载,得到众多网民的点击点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市委、省检察院等主要领导相继给予肯定、批示。该案作为“宁波经验”,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丰富“检察室+未检”模式新内涵。由市、区政协授牌,设立“王英委员工作室”,以南门检察室为蓝本,联合章水镇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不断延伸未检工作覆盖面。全年共组织37批次9600余名青少年及家长参加教育实践活动,76批次150余人接受心理辅导,开展训诫15件26人。加大涉罪未成年人宽缓刑事政策适用力度,依法决定不起诉15人,并开展关护帮教。加大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力度,共计救助被害人5名,发放救助金5万元。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完善学校法治教育。积极参与校园欺凌及非法“校园贷”综合治理,一起案件被央广网、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平台报道。
打击侵犯民生犯罪,切实保障民众权益。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依法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7件41人。积极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垃圾分类等民生工程,办理相关领域犯罪3件7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设立派驻环保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合力护卫海曙“绿水青山”。继续加大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52件340人。成功处理了“一分钱纸币”“关键词”诈骗等系列案件,提起公诉168人,涉及被害人500余人,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全面开展“追薪肃赖”专项行动,帮助32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0余万元。
三、深化法律监督,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努力促进司法标准统一。全年监督立案14人;提前介入侦查130余人次;追诉漏罪漏犯18人,最终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其中十年以上3人;证据不足不捕76人,法定不起诉3人;发出纠违通知书、检察建议11份。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提出或提请抗诉9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着力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通信息互通“最后一公里”。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保障刑罚执行严格公正。强化监外执行日常监督,有效纠正脱管漏管1名,监督撤销缓刑4名,一起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交流发布。大力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共提起必要性审查案件48件。继续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共核查出有关人员269人。两起案件分别获评“全省财产刑执行监督精品案件”“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办理了全市首例社区矫正提请减刑审查案。
四、聚焦规范公开,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积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280件次,认真处理人大交办事项2件次。探索检察建议联合督办制度,配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助力法治海曙建设。设立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不断提升服务联络水平和实效。办结代表委员提出的200余条意见建议,编印成册、逐条反馈,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完善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乡)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制度,走访人大代表50余人次。加大《联络动态》等推送力度,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60余人次视察调研检察工作,为代表委员履职监督提供良好的便利条件。围绕“骚扰电话”治理,主动向全区代表委员征询意见,获得100%支持。创新接受监督形式,在全省率先推出特约监督检察员制度。
落实司法责任,持续完善内部监督。加快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优化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实现节点可查询、进程可监控、风险可预估、全程可追溯。加强办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重点加强对拟作出不捕、不诉、删减事实和罪名等重点案件的监督。全年共集中评查案件128件,抽查案件36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3件。
坚持以案释法,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互联网+检察”头条号指数位列全省第一,连续8次荣登全国检察机关最具影响力头条号榜单,并获评“全国检察头条号20强”。《心结》《路上》分获“首届全国检察快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一篇案件报道获评第十届浙江省检察好新闻。建立检察官包联镇(乡)街道普法制度,被评为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推出“菜单式”普法教育,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共受理律师阅卷并提供免费光盘刻录400余人次,公开案件信息1992条、法律文书982份。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不停步。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及区委的巡察,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探索完善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早抓小。共开展纪律作风督察38次,警示性谈话12人次,发布督察通报2次。
抓人才兴检,素能提升显实效。聚焦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专业齐备、结构优化、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队伍。先后涌现出“全省公益诉讼突出个人”“全市未检业务能手”等一批业务骨干,获评“2018年度全省‘深化法律监督’专题检察优秀微课”“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文件检验精品案件”,获得区级以上荣誉43人次。
抓科技强检,科学发展添动力。圆满完成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试点任务,案件协同率近100%,居全市第一。继续推进智能办案辅助、远程提审、庭审系统应用,相关做法被宁波电视台专题报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全国仅10家。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开发集控告申诉、律师查询、程序自动告知为一体的智能服务系统,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前行。
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落实司法责任制还需要持续用力;面对司法改革和“两法”修改等新形势,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广泛性有待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的举措还不够多,思路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等等。
2019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的战略部署,强化新担当、争做排头兵,坚定不移顾大局、加快转型促发展,切实深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奋力开创海曙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高举旗帜,以更加坚定的忠诚担当服务大局。
二是进一步司法为民,以更高质量的履职尽责维护民利。
三是进一步转型发展,以更富质效的法律监督维护公正。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更具水准的自身建设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