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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2000公里,让事实孤儿幼有所养

发布时间:2021-05-10

  生父生母同被收监,一岁的孩子面临成为“事实孤儿”。一方面,司法权威不容置疑,实施犯罪必将接受法律制裁,另一方面,孩子如果无人抚养,生活就难以为继……面对天理、国法和人情这三道大关,多名检察官经过几个月的沟通、协调与奔波,办结了这起监督收监案。


  2019年11月,乐乐(化名)尚未出生,生父胡某、生母李某因介绍分别面临着四年六个月和三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由于怀孕和哺乳期,李某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20年9月,因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法院对李某作出了收监执行的决定。但此时遇到了难题——乐乐未满周岁,倘若生父生母都在监狱服刑,他就会陷入无人监护的处境。 

  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和应收监社区矫正对象未收监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发现了这一情况,就该案制定解决方案,着手处理乐乐的安置问题,并对李某监督收监。 

  经初步了解,检察官得知,胡某的父母生活在贵州老家,由于正在抚养四个孙辈,拒绝了抚养乐乐的请求。而另一边的李某,她的父母和其他亲戚早与她断绝了关系,均表示不愿抚养。生父生母还未登记结婚,乐乐一直没有上过户口,福利院又只接收本地户籍儿童……种种原因,乐乐除了母亲身边无处可去,这起监督收监案屡屡遇到困难。 


  2021年3月,检察官和李某再次远程联连线胡某询问具体情况。根据胡某提供的线索,检察官发现,虽然胡某的父母先前表示拒绝,但其实仍有牵挂,如果能解决抚养孩子的经济问题,他们也许愿意接受乐乐。 


  “检察官,只要我儿子有人养,福利院也好,老家也好,只要他每天能有奶粉喝,有人照顾就够了……我在里面,一定好好改造。”李某看看视频连线画面里正在服刑的胡某,又看看旁边替她抱着孩子的检察官,说出了自己的承诺。见李某言辞恳切,检察官也表示在李某被收监前帮助解决乐乐的安置和户口问题。但她也有一个“条件”,就是乐乐被妥善安置后,李某必须遵守约定、好好改造。 

  

征求了胡某、李某对于安置乐乐的意见后,海曙区检察院联系上胡某的父母。经过耐心开解,胡某的父母说出了心里话:他们对乐乐并非冷漠,只是已经抚养了四个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年幼的乐乐需要奶粉等开销,会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爷爷奶奶的答复让孩子的安置有了希望,检察官们决定:尽快帮助解决经济问题,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通过民政部门,海曙区检察院联系上了当地,了解当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帮扶政策。幸运的是,当地民政部门回复:乐乐可以享受一笔事实孤儿补贴,这笔补贴足以负担乐乐每月基本的吃穿用度。胡某父母得知经济问题能够妥善解决后,表示愿意抚养,随后乐乐被安排送往爷爷奶奶家安置。


  在孩子出发之前,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先一步赶赴贵州 ,到当地民政局咨询申领补贴事宜和相关帮扶政策。在海曙公安分局的配合协调下,检察官还向当地派出所提交了落户的相关资料,并来到乐乐的爷爷奶奶家中了解具体情况。派出所民警告知检察官和胡某父母,他们会为乐乐开通绿色通道,很快他就能落户并领取补贴。听到孩子的生活马上就能有保障,胡某父母也愿意接纳乐乐,检察官一行才终于放下了心。 


  两天后,李某在公安机关押解下,带着乐乐一起回到了胡某老家,把孩子托付给了他的爷爷奶奶。想到这个还只会说“你好”“谢谢”“再见”等简单词汇的孩子要离开母亲身边,检察官难掩恻隐之心,提前准备了奶粉和红包作为与乐乐的道别。 


  “辛苦你们跑这么远,还是要和你们说一声谢谢。爷爷奶奶带着他,我也放心了……”返程之前,李某对检察官说。


  有句话说“法不容情”,但也有句话说“法不外乎人情”——法律有其刚性,也与人性相通。天理、国法、人情融进了办案的过程,历经几个月的努力、四天的奔波,跨越了2000多公里,乐乐终于被圆满安置。 

  目前,孩子的户口和补贴问题已得到解决。李某已被收押,不久将送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