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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发布时间:2022-04-25


       五年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与海曙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持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五年来,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省、市级以上先进荣誉158项,12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涌现了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业务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3892人,提起公诉8566人。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犯罪631人。注重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01件384人。全力保障中心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出台“八条措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强化与党委政府部门工作协同,制定服务保障机场四期建设等重大工程工作意见,助力机场三期、南门、三市旧货市场等重点区块违建拆除清零拔钉,合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地提速。  

二、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监督立案69件159人、监督撤案51件65人,纠正漏捕34人、漏诉70人,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抗诉或建议再审28件,法院改判2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收监18人、纠正脱管漏管23人、监督撤销缓刑6人。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件4人。

三、坚持人民至上,忠诚践行司法为民

       努力保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8件135人,对6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被告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45万元。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属地街道等单位,对6处场所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403件845人,追赃挽损653万余元。努力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16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32人、封存犯罪记录177人。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相关做法获中国关工委、全国妇联和省委领导肯定。对涉罪未成年人累计帮教70余人,一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赴贵州对一父母均入监服刑、困难无依的“事实孤儿”开展司法帮扶,获省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发展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加强与区监察委的衔接配合,审查起诉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32件34人。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构建职责清晰、监督有力的检察权运行体系。深入开展数字检察探索。在全省率先研发智能办案辅助系统,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检察工作运行新模式。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锻造新时代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扎实做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海检连心驿站”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党建范例”,院机关党委连续3年被评为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退休支部获评市级最美“银辉”党支部,1名干警家庭获评浙江“最美家庭”。坚持以从严治检为关键。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等活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廉洁司法制度“防火墙”。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2次、司法作风督查60次、评查案件3300余件。认真做好市院党组和区委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查纪律作风和司法办案“不严不实”问题。

       五年来,我院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中心大局、推动社会治理的检察举措仍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科学谋划创新发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区第十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一个时期海曙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的宏伟蓝图,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深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更加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海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以更实举措保障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建设。二是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更高标准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三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更宽视野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基,以更严要求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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