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3
“检察官手札”作为“乡村+小巷检察官”的工作记录本,记录了检察官深入群众、普及法律、参与基层治理的实录与感悟。本期让我们跟随第六检察部主任康丹走进“检察官手札-未检篇”。
未检干警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时,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仅仅着眼案件本身是不够的,还要善于发现案件背后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各类线索,深化综合履职,全面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打架的多名未成年人整臂、背部、腿部等处都有文身,他们认为文身很酷,“一条龙”“一匹狼”都是彰显自己的特有个性,朋友一起文身才能体现相互的友谊。然而,他们却不知道文身后很难彻底祛除,要洗掉文身过程长、费用高还会留下疤痕,且军队、警察、消防员等职业通常对纹身有严格的限制,文身的未成年人容易被社会大众标签化为“有暴力倾向、混社会的”等负面形象,洗文身还可能带来感染引发健康隐患等后果。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为何这些未成年人还是能够轻易文身,为此,检察官带领办案组人员开展了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内的部分文身店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仍在开展文身服务,有些打着洗文身的广告,但却没有相应的医疗资质,在明知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的情况下,仍对来客不作实质核实提供文身或洗文身服务。检察官梳理了今年以来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一步向未成年人及监护人了解文身的经过以及后续的影响。
针对文身行业的违法问题,检察官带领办案组积极与多个职能部门开展磋商,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职能部门全面排摸了辖区内的文身服务情况,要求经营主体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及时更换或申领营业执照,及时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为未成年人清洗文身的情形,并强调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同时,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宣传,提高文身服务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部分文身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是家庭监护不力,为此,在办案中,检察官联合民警对未成年人进行训诫的同时,向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协同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人员深入分析原因,责令监护人重拾责任意识、纠正不当行为,用心做好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