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手札】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7-21
自2018年“乡村+小巷检察官”党建品牌成立以来,我院立足主责主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基层一线参与共治共建,共选派17名检察官包联全区镇乡街道,有效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作用,获评宁波市首届优秀机关党建品牌、全省检察文化品牌建设成果展铜奖。
“检察官手札”作为“乡村+小巷检察官”的工作记录本,记录了检察官深入群众、普及法律、参与基层治理的实录与感悟。本期让我们跟随第三检察部主任陈添走进“检察官手札-执检篇”。
2023年5月,我走访了对口的鄞江镇鄞江派出所,正好他们在办理发生在海曙看守所的罪犯再犯罪案件。罪犯再犯罪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是我所在的第三检察部的工作。
罪犯再犯罪案件看似小案、具有偶发性,实则反映着我们的监管安全、监管制度情况,我们不能“一办了之”,要做好“后半篇文章”。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2年多以来,在常人看来,刑事执行检察没有公诉那么受关注,但我认为严谨和细致却必不可少,因为一个小小的纰漏就可能导致一个大问题。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审查起诉时却反悔了,我虽然已进行过一次远程提审,但还是决定来回花费二小时去看守所面对面提审。虽然费时,但还是很有必要:一是当面提审更有利于全面把握犯罪嫌疑人心理,看看是否另有隐情;二是本案被害人也在看守所服刑,案卷中询问被害人笔录仅有一次,还需要向被害人了解案情;三是需要了解本案中两个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表现情况,与看守所干警探讨如何改进监管措施、避免发生打架事件。
手头这份《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看守所法律监督衔接配合的意见》初稿,我已经和看守所交流过几轮意见。到下午,我拿出再次修改的意见,看守所表示无异议。“监督不是目的,共赢才是。”一位领导常说这句话,我表示赞同。这份文件被监督单位认可让我很有获得感,总算没枉费这个月数次到看守所交流探讨法律监督工作。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财产刑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检察、驻所工作、罪犯再犯罪案件……从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公诉席到千头万绪的执检,我感受到案结不是工作的终点,而是又一次的启航。我将继续带领执检团队,追逐法治之光,在检察的沃土中逐梦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