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里花开·守护曙光】 拒绝校园欺凌,让阳光洒满心灵

发布时间:2024-04-12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学生预防校园欺凌能力,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走进宁波市海曙区南苑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让阳光洒满心灵”法治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通过电影《第二十条》中涉及的校园欺凌故事情节,引出什么是校园欺凌,并通过视频、案例等形式,使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提醒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要采取正确方式保护自己,注意保留证据,尽早获取救助。

课后,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法治课堂,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原来平常不经意的语言和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极大困扰,今后会注意交往分寸,爱护同学,珍惜同学友谊。

下一步,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开展更丰富、更多元的普法活动,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