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全国生态日|海曙检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19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天下午,海曙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海曙公安分局、海曙生态环境分局在鼓楼地铁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广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活动现场,检察院干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解读相关政策法规、讲述法律监督保护流程等方式,向路过的市民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海曙绿水青山。
海曙区多年来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先后获评“美丽浙江”建设优秀区、“美丽浙江十大样板地”,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海曙检察立足本地生态保护实际,共办理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14件,发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领域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函100余份,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追索损害修复赔偿费用350余万元,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海曙的蓝天、碧水与净土。接下来,海曙检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检察环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探索、实践、创新生态环境工作理念和模式,用“检察蓝”坚决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