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4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由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检察机关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旨在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的重要平台,能够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2022年2月,海曙区检察院依托海曙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侦监协作办,成立侦监协作办领导小组,由“两长”挂帅担任双组长,两家业务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2024年7月,区检察院配备资深检察官办案团队常驻办案,在实现案件监督关口前移的同时,提升了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力度。去年以来,已完成对40件案件的审查、48件法律咨询类案件的解答,均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或侦查方向。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漏捕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其中办理的一起奚某等人诈骗案入选浙江省省级优秀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