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7
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了关于“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4名干警被记功表彰。其中在“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第一检察部张建国、集士港检察室王圣达被市院记个人嘉奖;在“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中,检务保障部(司法警察大队)何大海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南门检察室王莹被记个人嘉奖。